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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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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探测除甲烷、丙烷、一氧化碳以外气体的响应性能
表4为常见可燃性气体、蒸气的分子式及爆炸下限,对于能够探测表4所示的或其他可燃性气体及蒸气的探测器,应首先以甲烷、丙烷或一氧化碳当中的一种作为基本探测气体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要求,然后按照制造商声称的目标气体或采用等效方法进行量程指示偏差试验和响应时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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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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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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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分类
4 要求
4.1 总则
4.2 外观要求
4.3 性能
4.4 探测除甲烷、丙烷、一氧化碳以外气体的响应性能
5 试验
5.1 试验纲要
5.2 基本性能试验
5.3 报警动作值试验
5.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5.5 响应时间试验
5.6 方位试验
5.7 报警重复性试验
5.8 高速气流试验
5.9 电池容量试验
5.10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1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5.12 高温(运行)试验
5.13 低温(运行)试验
5.14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5.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5.17 跌落试验
5.18 抗中毒性能试验
5.19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试验
5.20 低浓度运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7 标志
7.1 总则
7.2 产品标志
7.3 质量检验标志